改革开放30年来,龙岩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全市人口出生率由1978年的22.04‰降至2007年的12.1‰,下降9.94个千分点;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8年的16.54‰降至2007年的5.6 ‰,下降10.94个千分点。
据了解,2007年末,龙岩市一孩育妇比45%,比1978年提高26.5个百分点,多孩育妇比17.11%,下降35个百分点。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市累计少生118万人,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2007年的1.7,节约社会抚养费1000多亿元。全市计划生育家庭达40万户,其中独生子女家庭15.2万户、二女家庭3.34万户,农村自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家庭3000多户。率先在九个设区市全面实现省级以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目标。
2001年,龙岩市被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特别贡献单位”,2006年被国家确定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2003、2006年市人口计生委分别被国家人事部、人口计生委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